律师分析: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以下材料:
1.提交起诉状(按被告人数加一份)
2.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
3.提交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
4.提交证据原件或复印件(按被告人数加一份)
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及时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若原告缴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将根据原告的情况实行诉讼费用缓交、减交或免交的制度。若原告不缴纳诉讼费用也没有申请司法救助的,将视为撤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