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的,要参加满分教育,应当在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持有大型货车、大型客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有计分记录的,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教育。组织开展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是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