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轻伤一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cm以上。
2、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cm2以上。
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cm2以上。
4、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5、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6、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7、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8、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9、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10、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11、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12、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13、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14、损伤致张口困难度。
15、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16、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二、轻伤二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cm以上。
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cm以上。
3、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cm以上。
4、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cm2以上。
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cm2以上。
6、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7、眼睑缺损。
8、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9、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10、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11、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12、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cm以上。
13、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14、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15、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突突骨折。
16、舌缺损。
17、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18、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19、损伤致张口困难I度。
20、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21、颧骨骨折。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3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O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 O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 O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5.2.4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O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 O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O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O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 O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 O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 O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突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I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