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省道103线拓宽改建工程,北起济南市南二环路与英雄山路南端交叉口,穿过南康村东头山嘴,跨过大涧沟,终点为济南绕城高速公路南线大涧沟互通立交桥,全长5.5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八车道,全宽100米(包括绿化带),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工程概算投资1.5亿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