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参保人天津市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报销。
2.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后,城镇居民支付的费用超过天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范围。
3.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农村居民支付的费用高于天津农村居民的年人均纯收入(简称“可抵扣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