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流动加油车的经营范围规定:流动加油车属于运输化学危险品的特种车辆,严禁以任何形式在闹市区范围从事加油行为。成品油销售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小额配送车的相关许可证的办理必须拥有《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成品油配送合同以及购油出库证明。成品油运输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成品油运输车辆相关许可证书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只准按照指定的用途将油料从来源地运往委托方指定地点,并随车持有相关车辆及司押人员资质证明和承运的单据.为企业自用而配备的小额配送车的相关证书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企业购油单据。加油车上户加油车上户时还需带上车辆底盘合格证,加油车厂整车合格证,质检部门的罐体检验合格证就可以办理正常上户经营手续了。加油车作业时,必须将接地线一端就近插入潮湿泥土中,另一端与副车架尾部的导电板或者罐体上其它导电部位相连,并保证接触良好;用导电夹连接进油侧及出油侧胶管的两端,以防静电着火。加油车作业时,必须将接地线一端就近插入潮湿泥土中,另一端与副车架尾部的导电板或者罐体上其它导电部位相连,并保证接触良好;用导电夹连接进油侧及出油侧胶管的两端,以防静电着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第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