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跨市不能使用。?医疗保险是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理的,医保卡上的资金是由各县市区根据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进行划拨的,如参保人使用了医保卡看门诊或购药,由各县市区和银行进行结算。所以,医保卡不能跨市使用,医保卡只能在其定点的门诊、药店使用,不能和市直的定点门诊、药店混用。如住院使用是可以的。
1、按现行政策,医疗保险不可以转。但刚公布的社会保险法有新规定,医疗保险也可以随个人转移,需等新政策实施后才可以操作。
2、医疗保险一般都只能在参保当地使用,不得跨地区使用(除了外地急诊等特殊情况)。
不在参保当地工作的话,医疗保险应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否则,一般情况在外地就医的费用不能报销。
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3、另外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4、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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