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想出售房屋的,有两种处理方式。如果和买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可以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关于签了合同不想卖房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签了合同不想卖房了怎么办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想出售房屋的,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卖方可以和买方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商一致解除的,就不再需要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
(2)卖方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按规定,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出现以下情形的会归于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跟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跟卖方为房主的未成年子女,那么买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会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3、一方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比如趁卖方急需要钱时故意压低价钱等。
4、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也会被认定为买卖合同无效。
另外,因为买卖二手房时,该房原本就有屋主,所以买方一定要先确定房屋产权,尤其是共同房产,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要取得所有产权人同意。并且,房屋手续的齐全、房屋是否被租住、市政规划的影响、土地使用情况等都会影响合同履行。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想出售房屋的,有两种处理方式。如果和买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可以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要承担违约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