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中心是事业机构。融媒体中心是由广播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周讯社三家单位整合,连同宣传部门的新闻宣传职能,政府办信息中心的新闻传播职能,一并整合组建融媒体中心差额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