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万构成挪用公款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案立案标准包括具体内容如下: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