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婚前财产协议书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4)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6)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8)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9)男女双方签字。(10)婚前财产签订时间。2、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3、财产描述要明确。在实践中,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最终导致认为协议约定不明而不予确认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房产的描述,很多伴侣在作婚前财产协议时,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只是写“某某小区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正确的描述应该是“坐落于某市(县)xx街xx号房产由双方共有”。4、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为了增加婚前财产协议的公示力会增加经公证机关公证或律师见证后生效的限制。订立婚前协议,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双方可以平等协商,如有需要,最好请专业律师帮忙,可以通过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双方制定令双方都满意的婚前财产协议书,使得婚前财产协议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