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的设立是指物流企业的创办人为使企业具备从事物流活动的能力,取得合法的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实施的一系列的行为。
物流企业的设立是指物流企业的创办人为使企业具备从事物流活动的能力,取得合法的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实施的一系列的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设立的物流企业,即依法取得中国的法人资格,具有法人权利能力和法人行为能力,可以法人的身份从事物流经营活动。
2.物流企业的设立方式
物流企业的设立方式,也称设立的原则,是指企业根据何种法定原则,通过何种具体途径达到企业设立的目的。一般来说,企业设立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特许设立
特许设立是指企业必须经过国家的特别许可才能设立的一种方式,它通常适用于特定企业的设立,如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及承担特殊公共职能、承担公共服务的公用企业。
(2)核准设立
核准设立又称“许可设立”、“审批设立”,即设立企业除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设立企业的各项条件外,还需要经主管行政机关审核批准才能申请登记注册的→种设立方式。
(3)准则设立
准则设立又称’“登记设立”,即设立企业不需要经过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只要企业在设立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成立条件,即可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经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注册,企业即告成立的一种设立方式。
(4)自由设立
自主设立是指法律对企业的设立不予强制规范,企业的创立人可以自由设立企业的一种设立方式。
目前,我国物流企业的设立主要是核准设立和准则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