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驰名商标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普通商标不需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普通商标一般是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或法院判定;并且保护强度也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