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指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争议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在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中均可以适用调解,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是需要经过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如果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那么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情形,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指什么呢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指的是被执行人员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上诉期满后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若一直不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院调解要注意什么
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庭前调解是一种高效率、快节奏的审理方式,原被告在调解时要在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基础进行,采取一定的灵活性。一是开门见山,二是避虚就实。所谓开门见山,就是避开枝节问题。民事纠纷要解决的实质问题,就是权利义务关系问题。即谁享受权利,谁承担义务。如债务纠纷案件,就是抓住两个问题,一是债权债务是否存在,二是如何偿还。当事人协商。所谓避虚就实,就是撇开枝节问题,抓住主干问题,不利于调解的处理的枝节问题材不应纠缠,不利调解处理。
法院怎么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法院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提异议法院让去调解什么意思
很多案件都是先进行调节处理,讲一讲对双方的利害关系,有可能就避免诉讼了,大家协商解决了。如果双方分歧很大,调解不成功,那就正式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即使进入诉讼程序后,也还有讼中调解的情况。调解必须是自愿的,法院不会强迫调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调解后被告不还钱怎么办?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不用重新起诉。被告不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双方都签字或者签收了,也就是说调解书已经生效了,并且调解书中的履行义务已经到期,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中的事项。法院会对被告采取拘留、罚款、查封财产等强制措施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