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对方欠债不还应该及时要求其还债。在债务人欠债之后,应当及时偿还债务。欠债还钱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因此既然是韵味本身的选择失误而导致欠下债务,那么就要及时地把债务还清,这是债务人的责任,也是债务人的义务。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进行起诉,通过申请法院会予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