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浙江省工厂的拆迁标准一般根据工厂的价值和损失以及规模进行综合评价。
一般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工厂土地的补偿,二是对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和结构类型来评价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三是根据工厂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赔偿,四是对工厂职工搬迁的补偿,由于职工经济补偿和安置费用造成停工或劳动关系终止而造成的工厂职工搬迁,应当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