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可以带走吗

律师回答

一、扰乱公共秩序会留案底吗
扰乱公共秩序受到的处罚是属于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是不会留案底的。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二、警察口头警告会留案底吗
警察口头警告一般不会有记录,因为警告是针对极其轻微的违法行为。除警告之外的其他行政处罚在相应的执法机构会有记录,在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到。相关部门一般按以下方法保管记录:
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
三、违法会留案底吗
违法会留案底。留有案底的影响会影响到自身和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等的政审。但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四、备案会留案底吗
会的。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违法人或犯罪嫌疑、被告人或罪犯,曾经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一般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行为的档案登记,而该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
五、扰乱公共秩序拘留几天
1、扰乱公共秩序拘留几天
一个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最高为15天,若有几个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最长不能超过20天。按照你所说的只是拉了横幅没有其他行为的话,应该是够不上犯罪标准的,应该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7)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2、扰乱公共秩序的相关法规
根据《刑法》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两者间相同点都是扰乱秩序,前者是指在学校、单位、商场等相对封闭的场所;后者是指在人相对人多的场所,如公园、影剧院、展览会等地。前者是指造成严重后果;后者是指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扰乱公共秩序罪可以假释吗?

律师分析: 符合条件的可以假释。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罪可以假释吗

法律分析:扰乱公共秩序罪允许假释,只要犯罪分子的刑罚已经执行了二分之一以上;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犯罪嫌疑人所服刑的执行机关就可以依法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罪可以假释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假释。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罪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nbs...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罪可以假释嘛?

律师解答: 符合条件的可以假释。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的量刑

法律分析: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的拘留

本文讲述了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和相关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会受到15天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而如果行为严重且情节严重,则可能被认定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者...查看全文

什么叫扰乱公共秩序

扰乱公共秩序定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及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理?

律师分析: 处理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办法: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理

法律分析:处理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办法: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罪有案底吗

扰乱公共秩序罪是一种刑事犯罪,有案底。案底是指过去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如果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行为人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会留下犯罪记录,即案底。...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怎么处罚

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规定是:行为人违法情节较轻的,行政机关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罪判多久

法律分析: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罪如何判

法律解析: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惩罚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首要分子将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者将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标准

律师解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有明确规定。      ...查看全文

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罪?

扰乱公共秩序定义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及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罚款多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根据该法规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具体处罚根据行为情节的轻重而定。此外,对于聚众实施扰乱秩序行为的首要分子,处罚将更为严厉...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怎样处置?

律师解答: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查看全文

扰乱公共秩序如何处罚

法律分析: 行为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不严重的,一般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