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闭庭与休庭的实质区别在于庭审最后有无宣判,没有宣判即休庭,下次开庭可能继续审理,可能就宣判一下。休庭还可能是由于某种情况出现不得不暂停庭审,还有就是宣判前合议庭进行合议时也应休庭,合议完宣判后再闭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