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能继承他们的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就说明继承发生必须要有一个死亡事实的发生,父母健在,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财产。
一、母亲生前赠与需要立遗嘱吗
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叫生前赠与,不需要立遗嘱,但是只有在动产交付和不动产过户后,子女才能依法取得的赠与的财产的所有权,赠与才算完成。此时赠与的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子女,也就不属于父母的遗产了。
如果是父母想要在自己死后将财产赠与子女,就需要立遗嘱。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婚前财产继承人是谁
继承从公民死亡时开始,首先需要判断该婚前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首先看是否留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遗嘱或协议有效的,按照其内容发生继承,没有留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发生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法定继承的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房产继承的政策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的政策是: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2、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期望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3、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于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否则不会发生遗嘱继承关系。如果父母还活着,他们的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愿意把自己的财产给孩子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