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是指国家没有对这个行业做限制经营或禁止经营规定。就是这个行业是国家允许的。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是指是经营国家没有限制经营或禁止经营的行业。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应努力营造比较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国有企业或国家单位员工挪用公款
构成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应当如何处罚?
从事废旧金属、废旧物品等回收业务的经营者,不得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里规定的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根据有关规定,包括报废不能使用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等。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数量较多等。
违反禁止标线是否可以行政复议
违反禁止标线可以行政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强制法中不得的禁止性规定
一是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是指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违法所得、非法持有的违禁物品。二是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三是不得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县级行政处罚权如何授权或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