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内,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限无效;如果出租人知道转租的事实,没有明确反对,六个月没有异议,视为同意转租,不得主张转租合同无效,人民法院不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