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存款的关系取决于账号登记、存款时间、资金来源和资金流水交易明细。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存入时间和资金来源也是判断因素。若有证据证明,即使在共同账户中,资金也可能属于个人财产。在处理存款时...查看全文
判断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首先,需要先确定其财产是否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然后,确定是否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果都是符合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符合就不属于共同财产。【本文关联的相...查看全文
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判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判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查看全文
结婚前个人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个人名义存款也不会改变共同财产的性质。实名制存款反而增加了对非存款方的权益保护,有利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无论婚前财产的时间...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旨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夫妻双方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非劳动所得...查看全文
夫妻共有财产的标准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夫妻没有约定分别财产制。若约定明确合法,优先于法定财产制,不受调整,也不会产生共同财产关系。...查看全文
婚后个人存款离婚后也属于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一、婚前个人财产是指什么?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夫...查看全文
婚后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男女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约定归各自所有,则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清偿相应债务。...查看全文
婚后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可书面约定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夫妻对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则债务由相应一方个人财产清偿。...查看全文
结婚后一方的婚前存款仍属于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好单独存放,避免与婚后财产混淆。...查看全文
结婚后的财产不会自动变为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也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被分割。但最好将婚前存款单独存放,以免与婚后财产混淆。...查看全文
婚后银行存款属于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况,包括双方是否有约定、第三方赠与或遗嘱所得、身体受伤所得、军人保险金等。...查看全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宣传、承诺回报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此类行为涉及房产销售、林权转让、代种植、商品回购等多个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严重违法,会导致受害人损失,破坏社会风气。因此,我们...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是的,婚后个人的收入,如无特别约定为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存款的利息。婚前个人存款及其利息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按物权原则,利息应归于物主或其他合法权利人。...查看全文
婚前存款为个人财产,离婚不需分割;婚后存款需双方约定,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等,夫妻享有平等处理权。...查看全文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等,但婚前存款属于个人财产。...查看全文
1、没有婚前财产公证,婚前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查看全文
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存款属于共同财产,无论以谁的名义存入,都应平分。但若是在婚前所存,则属于个人财产。...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合伙人律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已服务12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