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书遗嘱,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中年人立遗嘱只要符合遗嘱人条件即可自己写遗嘱。这类遗嘱灵活性高、私密性强,但因为没人知道,所以要注意存放,如有修改,注意销毁原有遗嘱,以免两份遗嘱打架;
2、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你根据公证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当着公证人员的面签署遗嘱,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这类遗嘱效力最高,缺点是以后要变更必须重新公证,灵活性差;
3、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意不能是见证人之外的第三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以上所说的“见证人”,不能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血亲关系、姻亲关系、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等)。
重点提示:遗嘱的形式要求非常严格,例如自书遗嘱没有日期、签名,无效!就算你有其他证据证明书写日期,就算自书遗嘱上的字迹是立遗嘱人本人的也没用;代书遗嘱不是由见证人代书,无效!少一个见证人签字,无效!总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才有效!
一、父母亲写遗嘱有什么要求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