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其他所得”是指税法规定的除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外的各种财产性收入。具体包括:1.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个人持有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等财产,从中获得的财产性收入;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通过将自己所持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授予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收入;3. 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处置自己所持有的房地产、股票、基金等财产获得的收入;4. 租金所得:指个人出租自己或家庭所有的房屋、土地等财产获得的收入;5. 稿费所得:指个人通过发表文章、获得奖金等方式获得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其他所得”仍需纳税。但同时也规定了一些免税或者减税的政策。例如,房子出租所得在一定额度以内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