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经济困难时未要求给付人给付抚养费的,给付人经济好转后不可以不给。当事人不支付的,可以起诉当事人。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