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约定是假离婚,这样的协议有效的。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在民政局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签订离婚协议有欺诈、胁迫行为的(虚假离婚本身具有欺诈、欺骗行为,财产的处分一般不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协议。以假离婚为名的离婚在社会上并不鲜见,但往往因为当事人缺乏证据而作假。同时,法律上的诉讼时效限制了权利的保护,造成财产损失。
一、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是否有时间限制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有时间限制,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具体来说,在办理协议离婚之前,一方或者双方认为财产分配不均而反悔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重新签署离婚协议书,重新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原来的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那么双方需到公证机关撤销原来的公证,将新订立的离婚协议书重新办理公然后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同意重新分割那么反悔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认为对自己财产分割不均的,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首先要审查的是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没有,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如果一方对自己的财产认为分割不均的,是需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胁迫才能够重新要求财产分割的诉请。
二、离婚协议了后悔应该怎么办?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重新分割,分以下四种情况:
1、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的。
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离婚登记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以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如果双方都同意可申请复婚
如果是对于离婚这一行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男女双方为自愿离婚,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同时对于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如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最后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应视为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后又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