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残疾应当是伤残等级当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当一个人被认定为一级残疾,可以向相关机关申请办理残疾证明。那么,残疾证一级残疾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残疾证一级残疾标准(一)级重度智力障碍。
(二)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三)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四)三肢瘫(肌力1级)。
(五)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六)植物性生存状态。
(七)迁延性昏迷状态。
(八)呼吸困难iv级。
(九)心功能iv级,或心功能iii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十)心脏移植术后。
(十一)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十二)小肠切除90%以上。
(十三)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十四)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十五)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全身体表面积的90%以上。
(二)街道专职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告知原因终止办理。对符合评残标准者,如实填写《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在表格相应处贴好照片,加盖残联公章。同时申请人留下联系电话,等县残联决定具体的评残日期后,由专职委员及时通知申请人参加评残。
(三)申领人接到评残通知后,持填写好的《残疾人基础信息采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和医院相关病历证明到县残联按残疾类别排队,等候相应的医生对残疾等级进行医学评定。
(四)评残医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对达到《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对不符合标准者,予以退回。
(五)县残联根据医生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汇总,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对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并报市残联审核批准。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或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六)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残疾标准的予以批准,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市残联审核批准后的残疾人证,由县残联发送各镇、街道残联,由各镇、街道专职委员通知申领人前来领取残疾证。
三、残疾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具有办证当地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具体评定标准详见《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一)所需材料:
经定点医院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应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本人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精神及智力残疾人需要二寸免冠近期彩照5张;户口簿还需复印监护人户口页)。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到指定医院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3、乡镇社区初审完书面申请后,会连同残疾评定结果交与县残联审核,经市残联审批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会按照规定领到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