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买卖,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先将所贷房款还清,将房产证拿出来,然后再卖出去。
可以用二手买家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应用最多的模式。该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还贷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交易。因为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如果买方不同意,可以向他人借钱来还清贷款。也可以向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种情况要注意转利率问题,就是前后利率不一致)。等房子转让钱到手后再还钱。这个方法的思路就是想方设法先从银行拿回房产证,再进行下一步交易。
2、转按揭
这是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只要买家想贷款,而卖家所贷款银行又可办转按揭的,就可以办理。转按揭通俗的说就是,卖家把房产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跟银行请变更借款人,把剩余的按揭转到这个二手买家身上。
一、购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担心买到产权有瑕疵的房子,是买家们不敢进行自主交易的一大原因。风险提示:此环节最大风险即是产权瑕疵问题,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必须去查档并得到确定答复。你相中的房屋有可能处于健康状态,也有可能因为有债务纠纷而处于查封状态,而一旦房屋产权有问题,交易即宣布无效。
2、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业主手中,而应该交由第三方监管。如果买卖双方都有可以信赖的第三方,则可以签一个简单协议,约定赎楼完毕之后给定金卖方,需注明交给监管第三方则视为卖家收讫,卖家以未收到定金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如果没有可信赖的第三方,定金最好交由银行监管。具体做法是:买卖双方到银行去签一份监管协议即可,约定在交易中心完成递件手续后,划拨到卖家账户上。
3、赎楼是二手房交易术语,付清卖方该物业的房产贷款本息并注销房产登记,将一手证赎出。一手证赎出且房产登记被注销,视为赎楼完成。一般来说,赎楼是业主方的责任。赎楼有两种操作方式:其一,业主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借款赎楼等买家房产证出来之后,再到银行做按揭;其二,买家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做按揭,银行再将赎楼款打给卖家
出于风险考虑,买家最好采用前一种方式赎楼。通过后一种方式,可节省0.4%的短期赎楼利息,但如果交易终止、卖家悔约不卖或是房屋存在产权问题,买家将陷入被动境地。
4、除了产权问题之外,自主交易需要担心的第二大问题就是资金监管。事实上,资金监管目前已成体系,买卖双方按照既成规定来做,风险很小。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交易,首期款必须放银行监管。
具体操作是:买卖双方到银行签一份资金监管协议,然后各自在银行开一个账户,约定在买家过户完毕、拿到新出的房产证之后,首期款打给卖方。如果交易顺利完成,银行会把款项打给卖方;如果中间出现问题交易终止,则把首期款再打回给买方。
5、签订书面协议时,最主要要关注四个方面,是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过户、交楼时间,确定日期才能够保证交易顺利进行,例如规定赎楼要在45天内做完,首期款在签完合同内7天做银行监管等。
6、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买家还需要到银行做按揭贷款。去银行做贷款申请需要买卖双方到场,要带上身份证原件、买卖合同。至于定金、首期款的银行监管,也可以在申请按揭时同时办理,免得来回跑腿。
7、去过户时,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产权登记中心去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房产买卖合同。一般递件后,拿到回执业主就可以让银行放之前监管的定金。
8、如果房子内部家具家电完整,就交回给业主保证金。如果家具家电确实有缺失,那么经过双方协商后可以在保证金里面进行抵扣。
二、按揭房可以卖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按揭贷款的房子可以卖,有两种方法:
1、通过转按揭的方法进行交易,由买家来承担卖家的债务。
2、通过提前结清贷款进行交易,卖家提前结清贷款,办理完解押手续后,与买家进行交易即可。
注意:
1、出售房子不要全权委托中介
通常情况下,卖方的房子如果正在按揭中,无法自己还清按揭贷款的时候,就需要委托中介和担保公司来进行赎楼。但是这个时候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全权委托中介来办理的话,中介可以不经过卖方的同意,便可随意处置房屋的买卖行为。很多时候卖方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房子的出售,因此,经常会出现纠纷问题。
2、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屋要注意
卖方如果想卖正在出租中的房子,那么不要忘了向租房者告知房屋出售的事宜。因为租房者有权优先购买自己所租的房子,如果房东要出售该房产就必须要和租房者商议好,租房者如不打算行使权力优先购房的话,则需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来证明自己放弃该项权利。这样,才能进行房屋的出售和交易,否则如果租房者在交易过程中提出要买房的话,那么其有权利要求卖方和买方解除合同的。这一点很多时候都被卖方忽略掉,从而在交易中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