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决又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法院就诉讼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决定。
一般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即生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生效日期:
生效判决又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法院就诉讼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决定。
一审判决书收到后十五日是上诉期,上诉期过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书下来后要多久
一般会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通知。
上诉时一审判决书必须要上交吗
1、需要上交一审判决书副本(复印件);2、具体来讲,民事诉讼上诉需要的材料如下:一、上诉状。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外另加六份,如被上诉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为一人的提供七份,两人的,上诉状共提供八份,以此类推。二、证明上诉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自然人上诉应提供上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亲属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律师代理的须出具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二)上诉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缉耽光甘叱仿癸湿含溅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须加盖公章)。受托人为律师的须另出具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三、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即判决书、裁定书或其他法律所赋予的文书副印件一份。
不服一审判决怎么处理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刑事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如果是被告人及其家人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应在规定上诉的(接到判决书15天)时限内,准备好上诉材料,到上一级法院上诉。如果是受害人及其家属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不能上诉,但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