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限额冻结能用,全额冻结不能用。一般法院强制执行首先会冻结银行卡,而东结银行卡分为限额冻结和全额冻结两种方式。限额冻结只冻结限制额度内的资金,限额外的资金可以正常使用;全额冻结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全部冻结,钱只能能进不能出,或不能进也不能出。因此,被法院强制执行后能不能用银行卡,需依据法院的冻结方式而定。法院强制执行冻结银行卡后,还会继续排查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股份等其他财产线索,建议被执行人如实交代财产情况,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免影响日后的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