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出入境通行证如何办理
1、申请人携带齐全所需要的材料到临近的出入境大厅申请办理(可提前预约);
2、申请人到达后,填写《申请表》并取号;(没有拍证件照记得先拍好)
3、到受理窗口后,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采集指纹信息;注意: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根据工作人员指示提交齐全即可。
4、对于符合所有条件的申请人,缴纳费用,等待制证,领取证件即可。
二、淄博出入境通行证办理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现役军人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2、《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后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港澳同胞无论在香港、澳门或者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乡证,均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