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可以归男方抚养:
1、与子女同居的母亲患有严重疾病或因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子女同居的母亲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3、与子女同居的母亲虐待子女;
4、与子女同居的母亲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5、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和男方住在一起,有抚养能力的;
6、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