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的上海律师精英提供诉讼代理与非诉讼案件代理、公司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以及个人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8月,相继担任大型集团公司法律顾问、银行金融业法律顾问、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及个人法律顾问,并办理各类刑事、民事、经济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数十万件。尽责的工作态度,合理的工作机制,良好的专业素质赢得了中外客户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设立大案、要案、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努力营造“人和、智和”的文化氛围,不断加强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归属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本所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二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