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权利:_x000D_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_x000D_
2、与在押人会见、通信;_x000D_
3、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_x000D_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