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著作权质押登记是是指著作权人与质权人就著作权质押达成协商一致后,以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依法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_x000D_
【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_x000D_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