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范围扩大不是指第一顺位、第二顺位上范围的变化,而是指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举个例子,老王有个女儿叫小王,小王有个女儿叫小小王。小王早于老王去世,本来该有小王去继承老王继承的,现在因为她先去世了,就由自己的女儿小小王代为继承。
一、给孙子是遗嘱还是遗赠
给孙子的财产是遗嘱。因为,孙子是第一顺序代位继承人。这里所说的涉及到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予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低于第二顺位到法律规定是什么
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代位继承高于第二顺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