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1、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2、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