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一、对保留的胎儿份额应如何处理呢?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二、未出生的孩子,能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吗
《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1、胎儿未出生即死亡,此时他没有继承权;
2、胎儿出生并健康生存,此时他拥有其应属份额的继承权;
3、胎儿虽出生但立即死亡,在未死亡前他拥有继承权,死亡后其在拥有继承权时继承到的财产都作为遗产重新进行继承。
三、孕妇如何分得遗产
孕妇一般是可以多分得遗产的,因为其怀孕期间可能无法劳动,并且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遗产份额,所在在遗产分配时孕妇的遗产份额可以适当的多分。
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等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