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权证一种是可以委托相关办理机构办理,另一种就是亲自去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
2、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3、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4、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