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裁定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无法支持原告胜诉的判决结果。裁定驳回起诉可以发生在诉讼程序的任何阶段,包括立案前、庭审中和判决宣判前等。裁定驳回起诉的主要情形包括:1、原告没有起诉的权利;2、原告没有诉讼资格;3、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明显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4、原告的起诉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等。值得注意的是,裁定驳回起诉是一种“非诉讼性质”的司法行为,因此,对于原告来说,一旦法院作出此项裁定,就不能上诉或者重提同样的案件。同时,法院也不能再次审理同样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原告的诉讼请求明显没有事实或者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