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跟营业时间没有关系。企业拆迁和停产停业的期限是有关系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金额会根据企业自身的效益和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进行计算。除此之外,企业拆迁的补偿金额还和房屋的市场价值、区位、面积、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格、生产和经营的面积等有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中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