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借条上只有一方签字不一定可以,具体是否有效,由签字的一方是否是借款人来决定。借条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1、借款人未在借条上签字确认;
2、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款事实;
3、债务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借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