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补办行驶证
车主持身份证原件到车管所办理。
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行驶证主页正面文字颜色为黑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字体为12pt黑体,位置居中号牌号码"、"车辆类型"、"使用性质"、"所有人"、"住址"、"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注册日期"、"发证日期"等文字。副页正面文字颜色为黑色。"号牌号码"、"核定载人数"、"档案编号"、"整备质量"、"总质量"、"核定载质量"、"外廓尺寸"、"准牵引总质量"、"备注"、"检验记录"等文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