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决离婚。会对夫妻离婚、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后六个月之内,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六个月以后,可以重新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