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未结算的,诉讼时效从施工单位知道或应知道其权利被侵犯时起算。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_x000D_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_x000D_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