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属于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家外出超过一年的,原告应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只有一方离开,在家的一方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不知道另一方的现住址,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方式通知进行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