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权证的基本作用
1、林权证的基本作用包括:证明土地的归属,用于解决纠纷,合法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法律通过对林地使用权人发放证书来明确其权利的归属,利用其合法进行相应的社会经济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五条,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二、林权证是什么证
1.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2.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