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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的刑期计算规则: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行羁押可折抵相应刑期。管制刑期折抵比例为1:2,拘役刑期折抵比例为1:1,有期徒刑刑期折抵比例为1:1。...查看全文
陪产假的主旨是根据地区、生育方式和其他细节来计算开始日期。不同地区的陪产假天数有所不同,如北京市为15天,上海市为10天。顺产和剖腹产享受的陪产假天数也不同,分娩前已休产假和生育第二胎也会影响陪产假的计算。因此,在计算陪产假开始日...查看全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有罪的,服刑的时间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折抵相应的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有罪的,服刑的时间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折抵相应的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刑罚的主刑和附加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刑期计算是法定的,从判决执行或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的执行必须依法进行。...查看全文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上诉或抗诉后二审维持原判的,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在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羁押日期不折抵。一审宣判后仍在押的可变更强制措施,...查看全文
刑事拘留期限从公安机关实行拘留之日起计算,拘留证必须出示。被拘留人应立即送看守所羁押,不得超过24小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查看全文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犯罪分子在监狱执行,参加劳动和改造。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减刑,符合条件可假释。根据刑法规定,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时间可折抵刑期。...查看全文
管制刑期的计算:1、控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度监管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2、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1日折抵刑期2日,规定羁押的原因1日折抵刑期2当天是因为判决执行前的拘留...查看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期计算是法定的,不同刑罚有不同的计算起点。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执行需依法执行。...查看全文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应在合同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一定时间,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的80%。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向劳动...查看全文
广东陪产假是为了保障产妇和胎儿安全健康而设立的制度,从预产期前15天开始计算。期间产妇享受产假待遇,如工资和津贴,同时可以休息调养,为分娩做准备。...查看全文
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规范是根据签订合同当天至次年起始日前一天。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有效期是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的期限,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从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生效日期,则按照约定计算。终止日期以最后一...查看全文
犯人服刑是从哪天开始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有罪的,服刑的时间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如果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折抵相应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查看全文
根据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算,缓刑是指对犯罪行为人宣告定罪后,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原判刑期而定,拘役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查看全文
专利权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为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具有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特点,只在特定地域受法律保护。专利申请应符合形式法定、单一性、先申请和优先权原则...查看全文
要约通过信件或电报提出,承诺期限从信件或电报的日期开始计算。如果信件没有日期,承诺期限从邮戳日期开始计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的要约,承诺期限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应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内容...查看全文
要约可以通过信件、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进行,承诺期限应根据不同方式进行计算。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则应根据对话或非对话方式来确定。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会被视为新要约。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查看全文
要约的承诺期限从信件或电报的日期开始算,无日期则以邮戳日期计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则以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算。承诺应在确定期限内到达。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对话方式应即时承诺,非对话方式应在合理期限内承诺。承诺内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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