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死亡伤残项目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过部分再由事故双方50%的比例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有第三者责任险的,则可以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之内,按50%的比例赔偿对方的损失。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才涉及赔偿责任比例。交通事故责任按同等责任划分的,机动车之间各自按5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