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包括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那么在财产上少分或者不分。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
一、夫妻中的过错是怎样认定的
夫妻之间一方的过错认定如下: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二、离婚大概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赔偿
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1)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另外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
(5)另一方无过错,即没有上述行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损害赔偿;
(6)当事人必须前起诉离婚才能依法捉出损害赔偿请求;
(7)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即包括物质上的损害,又包括精神上的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